关于做好教育部2020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党政办发布时间:2020-07-07浏览次数:857

各实验室: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教育部将于8-9月组织专家对高校实验室安全进行现场抽查,以及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关于做好教育部2020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工作部署,为做好接受现场抽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重要性,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日常组织,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整改及时、到位。凡涉及实验室(包括教学、科研实验室)的二级单位按照工作要求进行部署动员,组织对本单位各类实验室及相关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检查涉及危化品安全的相关场所。

二、工作内容

1.各实验室依据《中国矿业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附件1),结合前期实验用房基础信息数据填报情况,审核确定安全风险类别与等级,详细填写《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明细汇总表》(附件2),并制定好风险防范措施。

2.各实验室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附件3),结合本实验室安全风险类型和等级分布制定实验室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进行全面自查填写《实验室安全风险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4)。

三、学院自查与安全检查时间安排

接到通知后,望各实验室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202077-9日,学院各实验室进行安全自查工作, 并于79日下班前报送《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明细汇总表》(附件2)、《实验室安全风险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4,发送至邮箱hellopeili@163.com。学院将安排检查小组在715日前对整改情况进行复评。

化工学院

202077

附件1:中国矿业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docx

附件2 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明细汇总表.xlsx

附件3: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pdf

附件4: 实验室安全风险自查自纠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