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成绩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办发布时间:2017-06-23浏览次数:554


中国矿业大学教务部

教务通知(2017)第 55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成绩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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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严格成绩管理制度,保证学生开学初补考、重新学习等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提交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本学期期末统考考试时间从201773日开始至76日结束,根据《中国矿业大学本科课程考核工作暂行条例》第三十一条相关规定,“任课教师应在考试后一周内完成成绩评定工作,并将成绩直接在网上录入并提交……。考试结束十日内应完成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在考试结束十日后关闭成绩录入界面,同时在网上向学生公布考试成绩。”

经研究决定,本学期期末统考(除实践环节以外的课程)成绩请于2017717前提交;实践环节课程成绩请最迟于下学期开学一周内提交。如果有特殊原因不能在10天内提交成绩,请提前书写成绩缓登申请,经学院教学院长审批后交学院教学办公室,各学院统一将申请缓登的教师、课程汇总后报教务部。未办理缓登手续且逾期不提交成绩的教师将按《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理。教务部将定期查看教师提交成绩的情况并向学院通报。

补充说明:

1、为便于任课教师熟悉新版教务系统的成绩录入功能,制作了“新版教务系统成绩录入操作说明(教师)”(附件1),供任课教师参考。

2成绩网上“保存”后不再自动提交,请任课教师一定要在成绩录入完毕后,点击“提交”,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新版教务系统成绩录入操作说明(教师).doc

                            教务部

                                                       2017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