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两周内化工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党政办发布时间:2021-03-01浏览次数:837


各实验室:

根据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两周内实验室开放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作总体要求,现将化工学院开学两周内实验室开放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放管理要求

进出实验室所有相关人员的管控、实验场所的管理等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开学两周内,教学实验室原则上保持关闭不使用,科研实验室在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基础上正常开放。

二、开放使用要求

实验室开放使用必须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为先决条件。各科研室必须全面落实学校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各项具体要求,做好实验室使用的各项管理服务保障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安全管理要求

加强实验室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危险化学品、危险废弃物、压力容器、气瓶室等重大危险源管理,确保实验室达到安全使用要求。加强实验室通风设施、环境卫生、防疫消毒品使用等方面管理,确保实验室达到疫情防控开放条件。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做到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

2.人员管理要求

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省外返苏人员须持有返苏后的集中或个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科研实验室。进出人员必须做好出入登记,做到留痕可追溯。坚决避免人员聚集,严格控制同时段人员数。

3.疫情防控要求

实验人员必须全程规范佩戴符合疫情防护标准的口罩,实验场所必须保持通风、清洁消毒等工作,实验废弃物、废液等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规范收集与处置。

三、实验室使用流程及要求

学生使用科研实验室,由指导教师或导师提出实验室使用申请,并严格执行实验室开放管理使用的要求,填写《化工学院实验室使用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认真阅读《中国矿业大学实验室恢复使用安全提醒注意事项》,未签订责任书的实验室请带上签好的实验室安全责任书(附件3纸质版)、有导师针对所开展实验比较详细安全教育记录的《学生安全教育培训记录本》,提供安全准入证书、安全承诺书的有效证明,于工作时间交学院专职安全管理员(化工楼B102室),经实验中心主任同意后方可使用。

特别提醒:未完成安全检查与整改的实验室,不得开放


化工学院

202131

附件1:化工学院实验室使用申请表.doc

附件2:中国矿业大学实验室恢复使用安全提醒注意事项.doc

附件3:中国矿业大学化工学院实验中心与实验室安全责任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