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各相关课题组:
为规范学院物品管理和报账程序, 同时便于我院教师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 对工作中需要采购使用的大额易耗品项目的审核报账做如下安排:
大额易耗品指单价1000元及以上的设备及物品,单价500元及以上的家俱。
项目负责人对大额易耗品认定的真实性负责。
大额易耗品报学院账审核时应填写“大额易耗品购买使用说明”(样表附后),并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大额易耗品购买使用说明”填写一式二份,学院审核后一份学院备存,一份附原始单据后报账使用。
特此通知
化工学院
2014.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