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实验室: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附件1)和《关于切实加强秋季学期和“国庆”期间高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19]217号)(附件2)精神,加强实验室安全尤其是危险化学品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根据学校通知(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页通知),现将我院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与内容
检查范围包括化工学院所有实验室,不仅是教学实验室。检查内容详见附件通知中相关内容。
二、各教学、科研实验室自查阶段(2019年9月17-18日)
1、各教学、科研实验室认真做好相应管制类化学品清理、登记、使用记录等工作,保证做到不留死角、全部登记。认真填写化工学院管制类化学品登记表(附件一),于2019年9月18日前发送至hellopeili@163.com。
2、提交的管制类化学品登记表中各药品属于易制爆或易制毒的,做好打勾标记(参考附件二、附件三)。
3、认真做好管制类化学品使用登记和废瓶回收工作。
4、积极学习学校化学品安全管理平台的使用(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页)。
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防范措施,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相关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三、学院核查(2019年9月19-20日)
学院组织检查组对各教学、科研实验室上交化工学院管制类化学品登记表进行逐一核查,做好危险化学品的核验工作。
四、学校检查(2019年9月23-27日)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参与,对相关二级单位进行检查。
各教学、科研实验室要认真贯彻“谁使用、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认真做好本次危化品专项检查工作,发现瞒报等行为将按化工学院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管理办法处理。
化工学院
2019年9月16日
附件三:《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2018版.docx
附件四: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pdf
附件五:关于切实加强秋季学期和“国庆”期间高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