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资产盘点工作的安排

发布者:党政办发布时间:2022-02-28浏览次数:535



根据国资处《关于开展中国矿业大学2021年资产盘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我院2021年资产盘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盘点基准日及范围

本次资产盘点的基准日为20211231日,即登记入账日期在为20211231日之前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在建工程。结合2020年资产清查结果,本次重点盘点2020101日—20211231日之间的固定资产。

二、组织及要求

本次盘点采用使用人自查方式盘点。学院对盘点情况进行抽查。

2020930日之前的资产(2020年资产清点部分),使用人登录实验设备管理系统,导出个人名下资产。2020101日—20211231日之间的资产,学院统一制表发布学院工作群(微信群、QQ群)。盘点工作注意以下几点:

1)资产盘点要做到现场盘点,保证“有账有物”;

2)设备标签及时准确无误张贴;

标签打印方式:使用个人账户登录系统进行标签打印。

标签打印地点(三选一):①化工楼B102;②行政楼一楼西大厅;③行政楼三楼东侧。

如需修改,填写《化工学院2021年资产盘点更改申请表》(附件1,简称《更改表》),纸质表汇总至化工B102叶璀玲处。

特别提醒:如涉及变更使用人,变更双方必须在《更改表》中签字确认。

4)时间要求

时  间

内  容

2022.2.5-2022.2.27

学院整理资产盘点清单

2022.2.28-2022.3.8

学院发布资产盘点清单(2020.10.1-2021.12.31

使用人自查盘点

2022.3.8

接收并处理使用人的更改申请

2022.3.9

总结学院2021资产盘点情况

2022.3.10

学院上报学校相关材料



化工学院

2022年2月25日

附件1-化工学院2021年资产盘点更改申请表.xls

附件2-化工学院2021年资产盘点清单2020.10.1-2021.12.3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