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化工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一、遴选条件要求
1. 导师的政治素质、师德师风、业务素质和培养质量等应符合《中国矿业大学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实施细则》(中矿大研字[2019]5号)、中国矿业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相关遴选办法(矿大研究生[2021]1号和2号)和各二级培养单位制定的遴选标准等要求。(详见附件1.2.3)
2. 申请“资源与环境”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指导教师,除满足上述1的要求外,还应已完整指导过一届博士毕业生,承担过国家级纵向科研项目,且主持在研重大横向科研项目(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中纯科研经费不低于100万元)或正在承担国家重大专项(课题负责人)。
二、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
1. 个人网上申请 (时间安排: 6月30日前)
符合遴选条件的申请人,通过个人“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并于6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网上申请流程详见附件4)提交至学院研究生与科研工作办公室(A511-2),电子版发送至dingkeke@cumt.edu.cn:
(1) 《中国矿业大学招收博/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从“研究生培养管理信息系统”导出)
(2) 代表性成果复印件(按照①学术论文封面、目录、论文全文、版权页或检索收录证明,②学术专著封面、目录、版权页,③发明专利证书,④科研成果奖励的获奖证书⑤其他的顺序整理成册)
(3) 纵、横向科研项目清单(从校科学技术研究院“科研管理系统”中截图)
(4) 科研经费个人项目余额证明(从校财务资产部“财务查询系统”中截图),用笔标注出科研项目经费,人才经费不标注。
(5) 校内教授/副教授推荐意见(仅新遴选的兼职导师需要)
(6) 化工学院遴选导师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5)(电子版)
说明:系统内更新内容应与纸质提供材料一致,论文应标明一作或通讯,项目应标明主持或参与,经费应标明是否科研经费。
2. 二级培养单位评定 (时间安排:7月8日前)
学院教授委员会严格按照“遴选条件要求”组织遴选,并将评定且单位公示通过的名单及材料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
1.个人网上申请 (时间安排:7月15日—8月31日前)
符合遴选条件的申请人,通过个人“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并于8月31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网上申请流程详见附件4)提交至学院研究生与科研工作办公室(A511-2),电子版(详见附件5和6)发送至dingkeke@cumt.edu.cn。(纸质材料清单同硕导遴选)
2. 二级培养单位初评(时间安排: 9月10日前)
学院教授委员会严格按照 “遴选条件要求”组织遴选,并将初评且经单位公示通过的名单和申请材料交研究生院。
3. 学校审定、公示(时间安排: 9月中下旬)
研究生院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对各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准和形式审查。核准和形式审查通过的申请博导资格名单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天。
三、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1. 申请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除按照相关学科博导遴选标准提交支撑材料外,还请参照学校教授/研究员基础岗位评价标准提供有关科研项目和成果等的证明材料。
2. 交叉学科研究生导师遴选由交叉学科研究生培养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
3. 未通过前一次招生资格审核的导师,可参加本年度导师遴选工作,按照遴选标准审核通过后,可获得相应层次的研究生招生资格。
4. 申请博导资格的科研项目,执行期以项目批文或计划任务书上的时间为准,不含延期项目;考虑到实际招生工作的滞后性,申请招生当年12月31日前结题的项目不能作为在研项目申请下一年度指导博士生的项目。
化工学院
2022年6月24日
附件5.化工学院遴选导师汇总名单(公示模板).xls.xls
附件6:2022年博导遴选详细信息表(上会使用) - 化工.xlsx
附件7:化工学院教授委员会关于导师选聘工作的补充意见.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