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成绩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办发布时间:2018-01-25浏览次数:574

中国矿业大学教务部

教务通知(2017) 第 104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成绩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严格成绩管理制度,保证学生开学初补考、重新学习等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提交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本学期期末统考考试时间从2018122日开始至126日结束,根据《中国矿业大学本科课程考核工作管理规定》(中矿大教字[2017]21号)第三十一条相关规定,“任课教师应在考试后一周内完成成绩评定工作,并将成绩直接在网上录入并提交……。考核结束十日内应完成成绩网上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在考核结束十日后关闭成绩录入界面,同时在网上向学生公布考试成绩。”

经研究决定,本学期期末统考(除实践环节以外的课程)成绩请于201825日前提交;实践环节课程成绩请最迟于下学期开学一周内提交。如果有特殊原因不能在10天内提交成绩,请提前书写成绩缓登申请,经学院教学院长审批后交学院教学办公室,各学院统一将申请缓登的教师、课程汇总后于2018126日前报教务部。未办理缓登手续且逾期不提交成绩的教师将按《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中矿大教字[2017]24号)相关条款进行处理。教务部将定期查看教师提交成绩的情况并向学院通报。

补充说明:

1、为便于任课教师熟悉新版教务系统的成绩录入功能,制作了“新版教务系统成绩录入操作说明(教师)”(附件1),供任课教师参考。

2、成绩网上“保存”后教务管理系统不再自动提交,请任课教师一定要在成绩录入完毕后,点击“提交”,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3、为便于任课教师熟悉新版教务系统的成绩修改功能,制作了“新版教务系统成绩修改操作说明(教师)”(附件2),供任课教师参考。

4、请全体任课教师严格执行《中国矿业大学本科课程考核工作管理规定》,严格按标准阅卷、评分,如实登记学生成绩。成绩登记时,在教务部已办理缓考手续(以网上录入成绩时备注中的标记为准)的缺考学生成绩会显示“缓考”,请录入平时成绩。未在教务部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成绩不得记为“缓考”。未办理手续的缺考学生成绩记“旷考”,考试作弊学生的成绩记“作弊”;未经主讲教师批准学生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总学时的三分之一,或学生未交作业达到该门课程作业总量三分之一的,不得参加该课程考核,在登记成绩时注明“禁考”字样。

      5、需要录入五级制成绩的老师请注意:目前2014级与20152016级、2017级的绩点折算办法不一致,请参考相应年级的考核成绩与课程绩点折算表(附件3)。

  

            

                                         教务部


                                                                                       

新版教务系统成绩录入操作说明(教师).doc

新版教务系统成绩修改操作说明(教师).doc

考核成绩与课程绩点折算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