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江苏省选拔赛暨中国矿业大学校赛的通知

发布者:学工办发布时间:2017-05-11浏览次数:1777

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第三届“建行杯”国赛选拔赛暨第六届“花桥国际商务城杯”省赛的通知》(苏教高[2017]7号)(以下简称“省教育厅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学校决定于5月10-25日举办第三届中国矿业大学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校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组织机构

全国大赛由教育部与有关部委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承办。全国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由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和陕西省省长胡和平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

省赛由省教育厅主办,省委网信办、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经信委、省人社厅、省商务厅、团省委等部门联合举办,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研究会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委员会、省高校学生创新创业指导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东南大学承办。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等参与协办。

校赛由教务部主办,校团委、学工处、研究生院、科研院、对外合作与发展处、各学院联合举办,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承办。

四、参赛项目类型和要求

(一)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营利性创业。

(二)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参赛项目数量

根据省赛文件精神,博士授权学院报名参加校赛的团队总数原则上不低于10个,硕士授权学院报名参加校赛的团队总数原则上不低于8个,其他单位推荐参加校赛的团队数不做限制。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鼓励报初创组和成长组项目。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教育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2017年3月6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教育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2017年3月6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教育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2017年3月6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跨校组队的成绩列入团队负责人所在学校)。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指导教师不得超过3人。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江苏赛区选拔赛一等奖但未获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仍可报名参赛,但仅参与推荐晋级国赛名额竞争,不参加本年度江苏赛区选拔赛评奖;往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江苏赛区选拔赛二等奖、三等奖的项目仍可报名参赛,但仅限于参评一等奖(项目水平达不到一等奖水平的不再授奖)。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得再报名参赛。

六、赛程安排及评审规则

(一)报名审核(5月1日—5月20日)

校级初赛参赛团队须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各高校凭借全国大赛组委会统一创建的账号信息(用户名和密码,在省赛qq工作群共享文件中下载)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国赛管理系统,即可对照参赛条件对本校学生(含毕业生)注册报名的项目进行审核。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1日至5月20日。

(二)校级初赛(5月25日)

学校定于5月25日前完成校级初赛,同时遴选8支团队推荐参加省赛。参与省级复赛的团队须通过学校管理员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江苏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管理平台(通过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jscx.njnu.edu.cn进行登录)报名并提交有关材料。

参赛团队可以登录江苏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管理平台的创业计划书模拟专栏进行创业计划书的模拟训练。

(三)省级复赛(6月20日前)

6月15日开始,省赛组织委员会参照全国决赛评审规则,利用江苏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管理平台以通讯评议的方式,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与就业型创业组4个大组若干个小组进行省级复赛,评选出110个三等奖和90个项目进入省级决赛。6月20日前完成省级复赛。

(四)省级决赛(7月中旬)

省级决赛拟定于7月中上旬在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举行。按参加国赛名额推荐若干个省赛一等奖项目晋级国赛。参加创意组现场答辩的团队须准备10分钟的陈述和5分钟的回答问题,参加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的团队须准备15分钟的陈述和10分钟的回答问题。各校通过省赛晋级全国总决赛的团队不超过4个。

(五)全国总决赛(10月中下旬)。

全国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全国决赛项目进行第一轮网上评审,择优选拔120个项目进行下一轮现场决赛,决出金、银奖。全国大赛组委会将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为参赛团队提供项目展示、创业指导、投资对接等服务。各项目团队可以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相关信息。各高校可以利用网站提供的资源,为参赛团队做好服务,进行赛事宣传、活动项目激励和孵化指导。

七、奖项设置及奖励政策

(一)奖项设置及说明

1.校赛设一等奖8个,二等奖15个,三等奖30个。各奖项根据报名情况分类、分组评定。

2.省赛设一等奖30个、二等奖6 0个左右和三等奖110个。各奖项根据大赛报名情况分类、分组评定,高职高专类在各奖次中的获奖数不低于总数的30%。

省赛设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佳带动就业奖、最具人气奖各1个。

省赛一等奖项目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3.获奖项目均颁发获奖证书或奖牌。

(二)奖励政策

指导教师指导项目获省决赛一等奖的,可以认定等同于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实践教学)二等奖;获国赛金奖的,可以认定等同于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实践教学)一等奖,可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主要依据。项目相关教学研究可优先参评省级教学改革项目,不占用学校推荐名额。

为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佳带动就业奖、最具人气奖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组织省赛获奖选手参观花桥国际商务城和江苏省大学生创业园苏南分园。协助创业企业落户地方,争取地方的扶持资金。选择在昆山花桥落地孵化的,由当地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支持。

中国建设银行为获奖项目举办“互联网+”金融产品推介/宣传沙龙,组织体验依托互联网思维创新的特色大数据产品——小微企业“快贷”;推荐现代农业类获奖项目纳入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支持名单,享受优惠的贷款利率和担保费率;推荐“互联网+”制造业等类型获奖项目进入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苏科贷”企业库,享受“苏科贷”的优惠融资政策。

八、其他事项

1.各单位将参加校赛的团队材料在5月22日前集中报送至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智创空间(博物馆一层西侧),并组织学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报名。报送的材料包括每支参赛团队的报名表(2份)、商业(项目)计划书(A4纸双面打印,1份)、推荐项目汇总表(1份)。相关电子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492581805@qq.com,以学院为单位分项目命名,规则:学院(单位)-项目组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

2.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本次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积极组织团队参赛,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校赛报名数量未达到最低指标要求的学院将酌情核减2018年各级大创项目名额。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

  

联系人:

化工学院联系人:瞿望电话:83591062

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王健电话:13852159612

教务部:郭昌清电话:83590152

  

附件:

附件1:第三届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通知(苏教高﹝2017﹞7号).doc

附件2:大赛报名表.docx

附件3:商业或项目计划书提纲.docx

附件4:各类商业(项目)计划书撰写注意事项.docx

附件5:推荐项目汇总表.docx

  

教务部 校团委 学工处

研究生院 对外合作与发展处

科研院 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