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研究生复试旨在根据专业培养的要求,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复试工作是研究生录取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全面考查考生的科研能力、实际工作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校对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要求,并结合化工学院的实际情况,经学院博士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了以下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安排
硕博(本硕博)连读考生、“申请-考核”制考生报到时间:
2023年4月13日8:30-17:00,报到地点:化工A511-2
复试时间:2023年4月14日8:00-8:30英语笔试(英译汉)闭卷
2023年4月14日 8:30-18:00综合面试
矿加组复试地点:化工A306 化工组复试地点:化工A408
二、复试组织
1、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复试工作。
2、复试工作按一级学科大类组织进行,每个复试专家小组由本学科包括指导教师在内的不少于5人组成(原则上应全部为博士生导师),复试专家小组成员推荐办事公正、教学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的副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职称的博导参与,夫妻双方只能安排1名代表参加复试工作。
3、复试专家小组负责学术水平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术水平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重点考核申请者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诚信守信等方面。
复试专家小组需确定考生考核的具体内容和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专家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在综合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4、我院对复试面试全过程进行录像录音,并确保录像录音的质量和完整性。
三、复试内容及形式
硕博(本硕博)和“申请-考核”制连读考生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等。复试满分200分:其中外语水平考察成绩满分50分,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成绩满分150分,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四、复试的方法及要求
1、复试时考生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否则不能参加复试。
2、复试工作由各复试专家小组负责实施。
“申请-考核”制和硕博(本硕博)连读考生外语考查首先进行30分钟的专业外语笔译,然后分别进行英语听力和口语考查及综合能力的面试考查。
3、复试成绩计算:“申请-考核”制和硕博(本硕博)连读考生的复试专家小组分别给出每位考生的复试成绩,包括英语笔试成绩X分,面试成绩Y分,考生复试成绩总分为X+Y。总成绩=(X+Y)*0.5
五、招生专业和计划
博士专业 | 招生计划 |
矿物加工工程 矿物材料工程 洁净能源工程 人工智能(矿业工程) | 28(含1个科研博士计划,已录取6个直博生) |
化学工程 化学工艺 生物化工 应用化学 工业催化 碳中和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 | 13(含2个科研博士计划,已录取2个直博生) |
说明:(1)上述表中招生计划含硕博(本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和直博生
三类招生方式。(2)2023推荐免试研究生已录取的直博生计入上述表中。
六、录取办法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指标,以考生的总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并结合当年学院和导师招生名额,择优推荐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校研究生院。
2、硕博(本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科研博士三类以考生的总成绩分开排序。科研经费博士专项计划按报考导师(申请并获准招收科研经费博士)考生的总成绩单独排名,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3、无故不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考察不合格者的考生不予录取,面试合格线9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逾期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4、为保证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原则上导师本年度限招1人。凡本年度录取人数超过1人的,需要导师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报学校批准后方可录取。已通过推免生面试并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的本科直博生不参加本次复试,但计入学院和导师录取人数。
5、拟录取类别包括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我校录取的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考生的诚信状况作为思想政治考察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
6、新生报到后在未获得学籍之前,学校将对其报考条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者录取资格无效。
7、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原则: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均可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定,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等级在复试录取时确定,具体评定办法依据《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8、本办法由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化工学院
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2023年4月11日
化工学院2023年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序号 | 姓名 | 申请博士专业名称 | 类型 |
1 | 刘欣然 | 矿物加工工程 | 硕博连读 |
2 | 张纯龙 | 矿物加工工程 | 硕博连读 |
3 | 王颂 | 矿物加工工程 | 硕博连读 |
4 | 彭超 | 矿物加工工程 | 硕博连读 |
5 | 史文庆 | 矿物加工工程 | 硕博连读 |
6 | 陈瑞丰 | 矿物加工工程 | 硕博连读 |
7 | 李家皓 | 矿物加工工程 | 硕博连读 |
8 | 刘玉函 | 矿物加工工程 | 硕博连读 |
9 | 姚杰 | 矿物材料工程 | 硕博连读 |
10 | 杜乃洲 | 矿物材料工程 | 硕博连读 |
11 | 张怡晴 | 人工智能(矿业工程) | 硕博连读 |
12 | 武玉发 | 化学工艺 | 硕博连读 |
13 | 庞新博 | 化学工艺 | 硕博连读 |
14 | 郑国柱 | 应用化学 | 硕博连读 |
15 | 黄天浩 | 应用化学 | 硕博连读 |
16 | 张兆琦 | 化学工艺 | 申请-考核 |
17 | 庞意鹏 | 化学工艺 | 申请-考核 |
18 | 高寒冰 | 化学工艺 | 申请-考核 |
19 | 杨丽娟 | 化学工艺 | 申请-考核 |
20 | 程嵩鹏 | 化学工艺 | 申请-考核 |
21 | 李紫鑫 | 生物化工 | 申请-考核 |
22 | 范小妮 | 应用化学 | 申请-考核 |
23 | 邓亚楠 | 应用化学 | 申请-考核 |
24 | 孙宁 | 应用化学 | 申请-考核 |
25 | 刘琪 | 应用化学 | 申请-考核 |
26 | 段晓仪 | 应用化学 | 申请-考核 |
27 | 李聪聪 | 应用化学 | 申请-考核 |
28 | 吕雅鑫 | 应用化学 | 申请-考核 |
29 | 纵一鸣 | 应用化学 | 申请-考核 |
30 | 戈晓东 | 应用化学 | 申请-考核 |
31 | 李宁 | 工业催化 | 申请-考核 |
32 | 梁振辉 | 碳中和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 | 申请-考核 |
33 | 崔云佩 | 矿物加工工程 | 申请-考核 |
34 | 韩宁 | 矿物加工工程 | 申请-考核 |
35 | 霍永林 | 矿物加工工程 | 申请-考核 |
36 | 卢佳旺 | 矿物加工工程 | 申请-考核 |
37 | 潘银海 | 矿物加工工程 | 申请-考核 |
38 | 唐海龙 | 矿物加工工程 | 申请-考核 |
39 | 王琛 | 矿物加工工程 | 申请-考核 |
40 | 王钰赛 | 矿物加工工程 | 申请-考核 |
41 | 杨凡 | 矿物加工工程 | 申请-考核 |
42 | 于子扬 | 矿物加工工程 | 申请-考核 |
43 | 张景奇 | 矿物加工工程 | 申请-考核 |
44 | 张磊 | 矿物加工工程 | 申请-考核 |
45 | 郑瑞立 | 矿物加工工程 | 申请-考核 |
46 | 周程洋 | 矿物加工工程 | 申请-考核 |
47 | 包航 | 矿物材料工程 | 申请-考核 |
48 | 陈伽瑶 | 矿物材料工程 | 申请-考核 |
49 | 管国震 | 矿物材料工程 | 申请-考核 |
50 | 韩晨晨 | 矿物材料工程 | 申请-考核 |
51 | 蒋晓丹 | 申请-考核 | |
52 | 梁岚青 | 矿物材料工程 | 申请-考核 |
53 | 宋子衡 | 矿物材料工程 | 申请-考核 |
54 | 汪姗姗 | 矿物材料工程 | 申请-考核 |
55 | 王泽霄 | 矿物材料工程 | 申请-考核 |
56 | 徐天齐 | 矿物材料工程 | 申请-考核 |
57 | 岳琨 | 矿物材料工程 | 申请-考核 |
58 | 张慧 | 矿物材料工程 | 申请-考核 |
59 | 张维益 | 矿物材料工程 | 申请-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