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化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查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由教学办组织,教学办分管教师委托第三方人员于2023年5月17日抽取了化工学院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院级抽查学生名单,整个抽取过程由教学院长全过程监督。
现将抽查名单在全院公布,请被抽查到的学生认真准备,查重通过后于5月26日17:00前将毕业设计(论文)按规定的文件名提交到gybdvgs@126.com邮箱(含合格的查重报告),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 的封面、扉页、致谢及取得的学术成果等项中须隐去作者及指导教师的姓名。每位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送三位专业教师评阅,评阅结果为“未达到答辩标准的毕业论文(设计)”的作者不得参加本届毕业答辩。
5月27-28日教学办派送毕业设计(论文)资料至评阅教师,评阅教师收到后请及时认真评阅,填写《化工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抽查专家评阅意见书》并签名,5月30日17:00前交教学办分管教师存档管理。
附件1《化工学院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院级抽查名单》
附件2《化工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查实施细则(试行)》
化工学院教学办
2023.5.18
化工学院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院级抽查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