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办发布时间:2023-09-05浏览次数:694

一、组织领导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负责人、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制定,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业务等方面培训,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定,考生申诉受理以及有关信息公开等工作。

)研究生院负责组织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接收工作。

二、接收工作安排

(一)接收程序及办法

1.网上报名及要求

1)获得推免资格且有意报考我校的推免生,请于20239416:00-91816:00通过学校“2024年硕士(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系统”(简称“推免招生系统”,网址:http://yjsxt.cumt.edu.cn/Open/Recruittkss/Signintm.aspx)进行预报名(招生专业以系统中的招生专业为参考,最终以学校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招生层次包括硕士和直博生,均面向校内和校外学生

注:系统中相关信息的填报只需保存,没有“提交”按钮,所有信息填报完成并保存即报名成功。

2)根据要求,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按相关要求进行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网上缴费、填报志愿。

3)取得复试资格的我校推免生,按报考学院复试安排参加复试,复试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登记表》(由系统直接导出);

 ②《思想政治考察表》一份(由系统直接导出);

 ③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④有关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电子申请材料请按照编号顺序装订成册,在学院规定的截止日期之前,按照学院要求直接寄(发)送所报考的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收到后恕不退还、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2.复试组织及要求

1)复试方式由学院自行确定。

2)按专业组建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一般由5位办事公正、教学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推荐的教师组成。复试人数较多的专业,可平行组织若干复试小组。

3)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4)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小组的成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复试严格按照既定方案和程序进行,充分体现复试的公平、公正,保证复试质量。

5)采取分批复试方式。复试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参加复试考生为获得推免资格且意愿报考我校的本校推免生、已在我校“推免预报名系统”内填报过报名信息的外校学生。暑期夏令营优秀营员和研招宣讲会面试合格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复试。

6)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前,各学院应及时审核已预报名考生申请信息,根据学生情况及时遴选,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分批组织复试工作。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后,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第一批复试录取情况,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内对其他报名考生进行选拔,分批组织复试录取工作。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具体复试时间由学院自定。

7)当考生不能被第一志愿专业录取时,学院在确保招生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可结合各专业接收推免计划剩余情况和考生意愿进行调剂。

8)学院须对复试面试全过程进行录像,复试结束后将影音材料报研究生院。

3.录取工作

1)根据《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拟招生人数和拟招推免生人数,开展复试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已对外公布的拟招推免生人数。

2)根据招生计划、复试成绩等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学校将通过教育部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待录取考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列入正式录取名单,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统考。

3)学院应加强推免生的学科交流,鼓励学科交叉,积极推动复合型人才培养。

(二)有关奖助政策

1)学业奖学金:推免的直博生学业奖学金按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选,推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按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选。博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18000/人,获评比例为30%,二等学业奖学金12000/人,获评比例为70%;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8000/人,获评比例为30%,二等学业奖学金5000/人,获评比例为50%

2)特别优秀的推免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标准为:博士:3万元/人,硕士:2万元/人。

3)国家助学金:所有推免生均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博士生每生每年15000元,硕士生每生每年6000元。

三、联系咨询

化工学院研究生办公室A511-2,万老师,051683591060.化工学院推免qq577681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