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届“立德树人·最美教师”师德楷模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颖发布时间:2018-06-13浏览次数:2015





中国矿业大学党委部室文件



矿大宣传〔201816




关于开展第三届“立德树人·最美教师”

师德楷模评选工作的通知


校纪委、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党政各部门,行政各学院,工会、团委、妇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做党和人民满意“四有”好老师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三届“立德树人·最美教师”师德楷模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从事本科生和研究生一线教学的专任教师。

二、评选条件

1.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具有优秀的思想道德素质,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治学严谨,为人师表,无私奉献,具有优秀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在岗位上做出重大贡献,受到广大师生广泛赞誉。

3.主动开展大学生思想引导。关爱学生,经常深入到学生中,主动关注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热情服务学生,积极指导学生参加各类教学实践、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等。在对学生进行思想引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

4.勇于开拓创新,刻苦钻研业务。教学能力突出,教学效果好,学生满意度高。近五年内至少获得1次校级以上教学奖或者2次校级各类个人奖励,所授课程教学效果评价均为“良好”,其中“优秀”达到80%以上。

三、评选名额

1.评选“立德树人·最美教师”师德楷模10名。

2.评选“立德树人·最美教师”师德楷模提名奖若干名,授予“中国矿业大学师德建设先进个人”称号。

四、其他事项

1.请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于620日前将候选人推荐材料(候选人申报表、个人先进事迹单行材料、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3分钟以内个人事迹展示视频和候选人近期工作照1张)报党委宣传部文化建设科(行健楼C521),电子版发至邮箱kdwmb@cumt.edu.cn

2.希望各单位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坚持标准,好中选优。要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通过基层党支部深入挖掘教学一线的教师事迹,积极推荐在立德树人工作中表现优秀的教师。各单位党委(党总支)要对基层推荐的人选进行充分考察,集体讨论决定人选,推荐工作不搞平衡照顾。

3.各单位对被推荐人提供的事迹材料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突出鲜活事迹,杜绝泛泛而谈,言之无物。推荐人选事迹应在单位内部通过宣传栏、网站、微信等各种媒体开展先进事迹的广泛推介,积极发挥模范人物的典型带动作用。


附件:关于开展第三届“立德树人•最美教师”师德楷模评选工作的通知.doc


党委宣传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1862



中国矿业大学党委宣传部          2018612日印发    

附件:


中国矿业大学“立德树人·最美教师”师德楷模申报表

2016—2018年度)

姓  名


性别


从事教学工作时间

1寸照片

政治面貌


职称


教学效果评价

优秀率    %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近五年以来获奖

情况

如:

1****月,校教书育人先进个人

2****月,校优秀班主任

立德树人·最美教师”事迹(500字以内)

单位职工测评

参加人数


测评结果





授课对象测评

参加人数


测评结果





党支部


意  见





(书记签字)

年  月  日

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意见





(书记签字、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