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学院关于端午节假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党政办发布时间:2018-06-13浏览次数:1194


各单位、科研团队及全院师生员工:

为做好端午节假期期间及近期学院安全工作,保证我院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不发生火灾、交通事故、人身伤害、盗窃诈骗等事件,切实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积极做好安全工作,特通知如下:

1. 各单位、团队和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执行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确保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稳定,保障师生员工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提高责任意识,做好隐患自查和排除,加强教育宣传。

2.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对本单位教职工进行安全用电、用气,防火、防盗、防骗、防溺水,以及外出旅游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和预防自然灾害等安全常识教育和提醒。

3.各年级辅导员要对全体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进行宿舍安全检查,严禁在宿舍内违章使用电炉、电饭锅、热得快等电加热器具、私拉乱接电线、宿舍内吸烟,堆放易燃杂物和向窗外抛物等。

4. 假期期间,各实验室、团队和个人,必须按照《中国矿业大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做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危险化学药品的安全管理工作。确因需要在假期中开展实验活动的师生,请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报备程序(下载附件1,并在放假前科研室交至丁可可老师处,公共实验室交至韩相恩老师处)并做好各项防护措施。

5. 离开办公室、实验室、工作室和宿舍前,要仔细察看门窗是否关闭,电源是否切断,火源是否熄灭,水源、气源是否关闭。

6. 严禁在建筑物内、公共通道、楼梯、安全出口等处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各类杂物,要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严禁锁闭、分割、阻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7. 有值班任务的老师,务必到岗并做好安全巡查;计划休假的老师,务必注意外出安全;有实验工作的老师,务必到岗并严守安全规程,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院安全稳定。

学院各安全检查组在本次安全工作中务必针对各自检查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建立台帐,下发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院安全稳定。

假期中如遇需要学院协调和处理的工作时,请及时与学院分管或值班领导反映和联系。具体值班情况表在学院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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