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矿物加工工程卓越工程师创新试验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党政办发布时间:2018-06-25浏览次数:549


   为进一步推动矿物加工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构建以项目驱动为载体的创新能力培养体系,鼓励卓越工程师班学生尽早参与科研创新活动,不断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卓越工程师培养精神,结合矿物加工工程专业实际,专业于2017年底开展2017年矿物加工卓越工程师创新试验项目”的启动工作。

   为加强矿物加工卓越工程师创新试验项目的过程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现决定对2017年矿物加工卓越工程师创新试验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本次中期检查由矿物加工工程专业教研室组织开展,均采用现场答辩的形式,答辩人必须为项目组成员。专家组成员为矿物加工工程专业教师为主,一般为3-5人。

   二、中期检查答辩的具体要求

   1、需进行中期检查的项目为:2017年立项的物加工工程卓越工程师创新试验项目。

   2、项目负责人填写中期检查报告书并由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在2018年7月4日(周三)前,将纸质档交到矿业科学中心B201倪超老师处。

   3、采取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中期检查时,分为项目负责人汇报和专家提问两部分限时进行,总时长为7-10分钟,汇报方式为PPT,汇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完成情况和阶段性成果、项目进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项目下一步研究计划等方面。

   4、现场答辩时,答辩小组须提供《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公开发表的论文或专利的复印件、研究报告以及项目开展的照片(成果为实物的,提供实物照片和说明)、实验原始记录本等。

   5、中期检查答辩时间2018年7月6日(周五)上午9点。答辩地点:化工学院A309。

   三、评审要求

   1、中期检查评审成绩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2、评审结束后,评审专家合议形成专家组最终评审结果并由组长负责填写评审意见。

   3、评审成绩为“优秀”的项目,在原有项目资助的基础上,额外奖励项目组1000元奖金;评审成绩为“通过”的项目,继续开展研究;评审成绩为“不通过”的项目,视项目情况资助金额减半或停止资助,并将限期进行整改,整改方案在结果公布一周内以书面形式上交到倪超老师处。

  

   联系人:沙杰老师(13813469381)  倪超老师(15162122842)

  

附件:

附件4中期检查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