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是研究生录取的一个重要环节,为了保证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全面考查考生的科研能力、实际工作能力、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我院根据校教务部、研究生院“关于做好选拔2020年本硕博连读、本科直博及”双一流研究生海外联合培养计划(试行)“优秀学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以下研究生复试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考虑考生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选拔,确保质量,宁缺毋滥。
二、复试组织
1、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谢广元、吴国光
副组长:武建军、周长春
成员:陶有俊、张双全、高庆宇、彭耀丽、孟献梁、蒋荣立、肖雷、李海生
秘书:万翼、丁可可、张茂银、朱清、牛伟鹏
2、我院复试工作按一级学科进行,每个学科至少由5位办事公正、教学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无亲属参加复试的教师组成复试专家小组,每个小组设组长一人。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和评分办法,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复试形式、内容及要求
复试考查工作由各专业复试专家小组负责实施。复试采取面试形式,
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内容包括外语考查(包括英语听力、口语、专业英语翻译)及综合能力考核,其中外语考查40分,综合能力考核60分。外语考查首先进行20分钟的专业英语的笔译(可带纸质字典,不可用电子词典和手机等通讯工具),然后分别进行英语听力和口语考查及综合能力的考查。综合能力考核的时间不少于20分钟,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学生利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同时考察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以及了解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在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不指定参考书和复习资料。
每位学生的复试成绩,由复试专家成员独立打分后取平均分确定。复试专家成员应在每位学生面试结束后现场给出评分,专家评分应根据学生面试的实际情况给出一定的梯度,有区分性。
复试时考生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以及其它能证明自己身份的相关证件,否则不能参加复试。报到时需要提交材料如下:
①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②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四、报到、复试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19年9月16日上午8点30-上午10点,报到地点:化工A511-2
复试时间:2019年9月16日下午1点30,复试地点:化工A306(矿加组)、化工A307(化工组)
五、录取办法
1、复试结束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复试成绩,根据各专业(本科专业)学生的总成绩(学分加权平均分*0.6+复试分*0.4)排序,如果总成绩出现并列者,根据学分加权平均分高低进行排序,如排序仍然相同则以外语六级、四级分数进行排序。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指标按总分排序确定录取建议名单。复试总成绩不合格(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无故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凡录取的本硕博学生部分享受学业奖学金,硕士学业奖学金等级分为一等、二等和无,奖学金的等级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总成绩的排序和学校下达的指标数及相关规定确定。凡录取的直博生第一年享受博士二等学业奖学金。
3、被确定为本科直博的学生大四学年仍按本科生进行管理,给予奖学金1.2万。被确定为本硕博连读的学生大四学年仍按本科生进行管理,给予奖学金0.6万。
4、被确定为“海外联培计划”的学生将赴国外著名高校进行访学和课程学习,学校将资助国际往返机票、国外期间学费和国外期间生活费。
六、本方案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