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学院关于加强2017年中秋国庆假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党政办发布时间:2017-09-25浏览次数:612

化工学院关于加强2017年中秋国庆假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科研室:

    为了做好2017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学院安全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学院安全稳定,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现将学院假期安全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党的十九大召开在即,全校上下正在积极做好各项工作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化工学院在我校事业发展中有着较为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做好安全工作,对于保障师生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各单位和科研室在放假期间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安排部署好本单位的安全工作,明确具体任务和责任人,杜绝各类安全隐患。

二、认真开展安全教育积极做好安全自查

1、各教学实验室、科研室安全负责人要做好师生安全教育工作,加强药品、实验设备等安全防范知识宣讲,增强实验人员安全意识。要在放假前认真开展一次深入细致的安全自查,确保不留死角。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确定整改措施,对尚在整改的部分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临时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积极推进妥善解决。

2、各年级辅导员要对全体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及时进行宿舍安全检查,严禁在宿舍内违章使用电炉、电饭锅、热得快等电加热器具、私拉乱接电线、宿舍内吸烟,堆放易燃杂物和向窗外抛物等。

3、学院各检查小组要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把看不到、想不到、不知道的问题纳入检查视线,把隐患排查工作做细,把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4、假期期间,各办公室、各实验室(含机房)要特别注意:

1)假期里各实验室、办公室、值班室等人员离开时要关闭水源、电源,锁好门窗。空调、饮水机、计算机等电器不得开机过夜。

2)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和操作规程,学生实验必须在实验负责教师在场时方可开展。

3)各科研室未经申报(备案表见附件1)审核假期不能进行实验,原则上晚上600至次日早上800间不得进行各类实验,如有特殊需要,需报学院批准后方可实验。(纸质附件1928日下班前由负责人签字后交学院科研办,电子版发至cumthgyjs@163.com。)

4)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注意检查本单位及周边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值班院领导,并上报学校以及学校保卫处等上级部门。

三、安全检查与学院自查时间安排

接到通知后,望广大师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928-29日,学院各安全检查小组进行安全检查并下发整改通知,930日,各检查小组对整改情况进行复评,提交安全检查报告及相关实证图片(要求隐患问题与图片一一对应)到院办公室(A503房间),联系人:蔡培(电话83591059)。

101日,学院安全工作小组对安全检查工作进行梳理,并形成学院安全工作情况报告提交学校。

  

                                                    化工学院

                                                                                                            2017923

附件:化工学院教师科研室申请假期实验备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