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学院2021级关于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工作安排

发布者:科研办发布时间:2021-10-09浏览次数:1456

根据学校《2021级研究生导师双向选择工作安排》,我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导师双向选择工作正式开始,根据《中国矿业大学硕士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工作规定》及《中国矿业大学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根据学校及学院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学科建设发展需要,为保证硕士生有足够的研究经费及合适研究课题,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经党政联席会研究,2021级硕士研究生导师双向选择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硕士生指导教师原则上应是经研究生院正式公布具有2021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我校在职在编教师,有较稳定的方向和科研经费,身体健康。

2.每位硕士生导师选择在校全日制硕士生原则上不得超过 5 名,其中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原则上不得超过2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原则上不得超过3名。学科如有自己的招生规定,按照自己学科招生规定执行,但招生人数不能超过学院规定的各类型招生人数上限。

3.所有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均需参加双向选择。学生只能在研究生院和学院发布的2021年硕导资格名单里选择申报学科为学生同专业的导师。

4、每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必须配备2名指导教师,其中校内导师1名,校外导师1名。实行校内导师负责制,校内导师作为学生的联系人。原则上以校内导师为第一导师,校外导师为第二导师。校外导师可由校内导师推荐,也可由学生本人联系,并经校内导师同意和学院审核,校外导师所从事的专业应与所指导的研究生的专业领域一致。

二、校外导师聘任

1、校外专家(非高校教师)作为导师的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素质高,热爱教育事业,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担负起指导研究生的工作;

(2)有一定的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背景或经验,在本学科相关研究领域,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3)具有副教授、教授或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7岁;

(4)承担或参加过科研项目并有一定的科研和学术成果。出版过学术专著、译著和教材或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过2篇以上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获厅局级各类成果奖,本人排名前五。

2、聘任程序:

符合校外导师基本条件的校外专家,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兼职研究生导师申请表》,并于1030日前将纸质文档、电子档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递交学院,由学院统一上报研究生院审批备案。原聘任过的校外兼职导师不需要再履行聘任手续。

三、上报安排

1.双向选择表纸质档(导师签字)于20211015日(周)中午12点前交给本班班长,班长于20211015日下午5点前提交双向选择学生登记表交至化工A511-2。

2. 《中国矿业大学兼职研究生导师申请表》纸质档、电子档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于202110月30日中午12点前交给专硕班班长,注意原聘任过的校外兼职导师不需要再提供证明材料,原聘任导师聘任期限为3年。

 

 

                             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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